长丰县纪委监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时间:2018-01-26 16:34来源:县纪委办公室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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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预算数(元)

    

820000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200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20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40000

           公务用车购置

180000

二、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为部门汇总数。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2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0000元,增长60.78%,其中:公务接待费2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0000元。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元,降低 0 %,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变化。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长财[2014]34号)规定,用于经审批的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20000元,比上年增加310000元,增长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018年预算是180000元,比上年增加18000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由于现有1辆执法执勤车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拟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440000元,比上年增加130000元,增长41.93%,主要原因是由于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和监察体制改革,机构增加11个,在职人员增加25人,业务量大增,运行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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