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9-01-30 10:18来源:委办公室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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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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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7.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8.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9.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10.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3.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县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主管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监察委和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县政府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情况。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指示、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县性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治理;查处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制定的有关规定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及全县纪检监察机构的干部人事、考核奖惩、日常监督等管理工作,为全县党员、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予以考察,并提出意见。

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为委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实有各类人员100人,其中在职 92人、离休 0 人、退休 8 人。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1551”工程(就是坚持讲政治这条主线;全面推进5个全覆盖,即主体责任的全覆盖、对监察对象监督全覆盖、派驻监督全覆盖、巡察全覆盖、廉政教育全覆盖;深度发挥“五把利剑”定点清除的重器作用;不断打造一支“四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一个率先、两个进位”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一)始终坚持讲政治这条主线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根本属性。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推进纪委监委的大融合,通过“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精确运用“四种形态”,按照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正确处理破纪破法、小毛病与大问题、轻处分与重处分、极少数与大多数的关系,真正把纪律管到家、严到位,。聚焦县委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做到知责、履责、负责,严肃督责、问责、追责,以常态监督、刚性执纪和严格执法来保障县委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二)全面推进五个全覆盖

一是全面推进“主体责任”全覆盖。新的一年,我们将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在全县上下形成“一盘棋”,全面运用“目标考核”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考核架构;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延伸到农村、社区、企业和学校等基层单位,促使大家种好“责任田”。要扎紧“铁笼子”,建立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坚持有责必问、一票否决,坚持打基础、管长远,做到“真兑现”、“硬挂钩”,真正体现责任制的刚性约束。要抓住“牛鼻子”,全面兑现“一岗双责”制度,督促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态度鲜明、敢抓敢管,不当甩手掌柜,督促班子成员各司其责、守土尽责,不打“太极拳”,坚守“主阵地”。

二是全面推进对监察对象监督的全覆盖。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首要职责。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把监察对象摸清、把权力清单定准、把机制方法创优、把工作措施压实,加强执纪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联动,加强与国家机关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效贯通,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衔接贯通、同向发力的全方位权力监督格局。利用好“阳光村务”微权监督平台,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监督真正覆盖基层、覆盖村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三是全面推进派驻的全覆盖。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政策的意见》的精神,在省市出台相关政策配套措施的基础上,不断改革派驻监督的领导体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责,建立部门党组织与派驻机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汇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察执纪等机制,出台派驻机构参与干部选拔监督的办法,不断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制度。

四是全面推进巡察的全覆盖。按照新修订的《中共长丰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和《中共长丰县委巡察工作全覆盖方案》的工作部署,在安排好5轮常规巡察,巡察128个单位(7个乡镇、93个村居、16家国企、8个县直单位、4所学校)的同时,总结2018年对扶贫领域和医疗卫生领域进行专项巡察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对教育、工程等领域进行专项巡察。通过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点穴式”巡察等多种巡察方法统筹运用,充分发挥巡察的“千里眼”和“显微镜”作用,实现将监督视野覆盖到到每一个基层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

五是全面推进廉政教育的全覆盖。继续按照“三分”工作法,推进廉政教育不断向基层延伸,出台2019年廉政教育工作重点,将公检法、教育、农口和村居等相关单位作为重点,提级扩面(以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派驻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单位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授廉政课的主体),下沉一级(到最基层单位,比如学校、村居),全面实现所有监督对象接受廉政教育的全覆盖。

(三)深度发挥“五把利剑”的重器作用

紧盯涉及县直单位、乡镇区和村居的28个重点问题;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紧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领导干部。深度发挥五个纪检监察室的“利剑”作用,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定点清除,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按照分工,强化五大纪检监察室的督查指导作用,促使各级党委(党组)依规用足用好纪律处分权,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不断打造一支“四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继续努力做“四有”纪检监察干部,杜绝灯下黑。一是矢志不渝有信念。坚定理想信念,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斗争姿态。二是高风亮节有品格。保持良好作风,敬业爱岗、高度负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本职工作上。坚守党性原则,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绝不回避矛盾、做“老好人”。三是勤学苦练有本领。加强能力建设,在增强学习能力和专业能力上下功夫,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本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四是廉洁高效有作为。强化自我约束,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坚决防止发生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附表1)

2.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2)

3.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3)

4.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4)

5.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5)

6.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附表6)

7.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附表7)

8.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附表8)

9.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表(附表9)

10.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表12)

13.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表13)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62.30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2.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62.3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9.49万元,占8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万元,占5.7%;卫生健康支出26.46万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54.86万元,占4.31%。

与2018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9.78万元,增长7.65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了8人,增加了保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本支出。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2.30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增加89.78万元,增长7.6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了8人,增加了保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9.49万元,占8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万元,占5.7%;卫生健康支出26.46万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54.86万元,占4.3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655.7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3.57万元,增长7.12%,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了8人,增加了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453.7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71万元,增长3.58%,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了8人,增加了相关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26.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32万元,增长(下降)25.16%,增长(下降)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了8人,增加了相关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42.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62万元,增长25.14%,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了8人,增加了相关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9年预算11.9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22万元,增长22.79%,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了8人,增加了相关支出。

6. 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留(款)年初预留(项)2019年预算71.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36万元,增长25.13%,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了8人,增加了相关支出。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8.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9.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2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长丰县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收支总预算1262.3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务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收入预算126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2.31万元,占100%,比2018年预算增加89.78万元,增长7.65%,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了8人,增加了保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本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非税收入0万元,占0%,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八、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支出预算1262.3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9.78万元,增长7.65%,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了8人,增加了保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本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08.53万元,占64.0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53.78万元,占35.95%,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九、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长丰县纪委监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7.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3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18年度、2019年度都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主要用于经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交流合作、专题研修等外事活动支出。经费使用根据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2014〕32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增加,保持2018年度预算水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长财[2014]34号)规定,用于经审批的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87万元,与比2018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40.3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4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的增加,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4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138.88%,主要原因是由于现有2辆执法执勤用车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拟更新,用于购置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长丰县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1.82万元,比2018年减少30.75万元,下降20.15%,下降主要原因是委机关严守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长丰县纪委监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长丰县纪委监委固定资产总金额307.37万元,较上年减少77.9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77万元、通用设备300.79万元、专用设备1.8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机关车改后保留车辆 6 辆,其中,执法执勤车 6 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 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2 辆,购置费43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专业技术用车 0 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信息化项目情况。

2019年长丰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年3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涉及预算资金90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见附表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长丰县纪委监委2019预算公开13张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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