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9-03 14:32来源:委办公室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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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纪委2018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

编制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0

0

公务接待费

20

20

0

17.51

17.51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2

62

0

63.52

63.52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4

44

0

44

44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18

18

0

19.52

19.52

0

总计

82

82

0

81.03

81.03

0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82万元,支出决算8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人数减少,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51万元,占2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3.52万元,占7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主要用于经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交流合作、专题研修等外事活动支出。经费使用根据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2014〕32号)等相关规定。2018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51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99万元,降低10.2%,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降低,降低的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减少,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49万元,降低12.45 %,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降低,降低的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减少,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内外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转发〈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长财〔2015〕52号)等相关规定。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22批,118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3.52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32.02万元,增长101.65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增加的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车辆购置费。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增加1.52万元,增长2.45 %,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增加,增加的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2.5万元,增长39.68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长的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车辆维护费用增加。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及省市县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县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执法执勤、政策调研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纪委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9.52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9.52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长,增长的原因是2017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增加1.52万元,增长2.45%,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增加,增加的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1辆执法执勤车更新,2018年,购置车辆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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