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0-02-11 16:24来源:长丰县纪委办公室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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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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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7.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8.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9.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10.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3.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县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主管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监察委和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县政府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情况。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指示、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县性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治理;查处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制定的有关规定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及全县纪检监察机构的干部人事、考核奖惩、日常监督等管理工作,为全县党员、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予以考察,并提出意见。

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为委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实有各类人员105人,其中在职 96人、离休 0 人、退休 9 人。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县委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实现“走在前列、创出特色”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一)坚守初心使命,自觉扛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作为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政治要求。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严格履行政治监督职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以“四个意识”为标准、以政治纪律为尺子,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两面人”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以常态监督、刚性执纪和严格执法来保障党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协助县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注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和政治生态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制定精细化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廉政巡察常态化、“一案双查”常态化,进一步推进主体责任抓细抓常抓长。

(二)全力保障决战脱贫攻坚,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刻认识在决战脱贫攻坚中所肩负的职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强化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突出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用水安全等核心指标,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一步完善“打伞破网”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探索发挥村(居)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常态抓好“阳光村务”微权监督平台的管理运行,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持分类施策,重点加强对机关二级机构及乡镇、村(居)基层等“四风”问题分析研判,找准症结、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监督体系

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认真贯彻省纪委制定运用第一种形态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着力在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上下功夫,压实“两为主一报告”机制,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建立乡镇(区)纪(工)委向县纪委监委述职制度。健全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严格实施“三为主一报告”,制定完善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逐步扩展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任务。整合运用监督力量,研究制定工作办法和运行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和乡镇监察办公室作用,确保“监察室+协作区”高效运行。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相互贯通、协同发力。

(四)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问题、关键领域、关键少数、关键节点,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

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强化日常监督,通过深入基层一线调研了解民意,畅通信访渠道发现问题,谈心谈话防微杜渐;综合分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等情况,精准研判各地各单位政治生态,针对问题深挖原因,及时预警督促整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积极配合完善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推动政治巡察向纵深发展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把握政治巡察内涵,精准聚焦监督重点,压茬推进对25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教育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完成本届县委对县直单位以及15个乡镇(区)村(社区)的巡察全覆盖。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有效路径,加强与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科学严密、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

围绕将出台的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意见要求,认真配合市委巡察的工作指导,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持续推进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持续加强巡察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整改成效评估,健全整改公开机制。研究制定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精准处置移交问题线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六)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突出案件查办,做到“三抓三不放”,即:抓大不放小,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抓早不放养,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就及时提醒,发现小毛病就马上治疗,防止“苍蝇”坐大养成“老虎”;抓快不放缓,坚持快查快结,发现问题“露头就打”,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查处效率。突出工作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等领域的腐败。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推动重点个案攻坚。

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推进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继续按照“三分法”开展廉政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发挥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的震慑功效。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在北城等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建立廉政文化广场,面向大众搞好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附表1)

2.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2)

3.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3)

4.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4)

5.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5)

6.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附表6)

7.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附表7)

8.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附表8)

9.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表(附表9)

10.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表12)

13.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表13)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71.4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1.4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71.47 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4.91万元,占87.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54万元,占5.11%;卫生健康支出39.56万元,占2.36%;住房保障支出81.46万元,占4.89%。

与2019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9.17万元,增长32.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了保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本支出。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1.47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409.17万元,增长32.4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增加了保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4.91万元,占87.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54万元,占5.11%;卫生健康支出39.56万元,占2.36%;住房保障支出81.46万元,占4.8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968.9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13.2万元,增长47.77%,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增加了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49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2.22万元,增长9.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增加了相关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85.5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4.04万元,增长19.64%,增长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增加了相关支出。

4.医疗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39.5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3.1万元,增长49.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增加了相关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64.1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25万元,增长49.5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增加了相关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0年预算17.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34万元,增长44.6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增加了相关支出。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5.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2.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84.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长丰县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1671.4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务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收入预算167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1.47万元,占100%,比2019年预算增加409.17万元,增长32.41%,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增加了保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本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非税收入0万元,占0%,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八、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长丰县纪委监委2020年支出预算1671.4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09.33万元,增长32.4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增加了保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本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75.47万元,占70.3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96万元,占29.68%,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九、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长丰县纪委监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3万元,减少2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2020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主要用于经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交流合作、专题研修等外事活动支出。经费使用根据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2014〕32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与2019年减少5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长财[2014]34号)规定,用于经审批的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9万元,与比2019年预算减少18万元,减少20.6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4万元,与2019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的增加。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8万元,减少41.86%,主要原因是减少1辆执法执勤用车拟更新。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于购置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长丰县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4.21万元,比2019年增加41.82万元,增长34.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增加了相关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长丰县纪委监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丰县纪委监委固定资产总金额310.37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77万元、通用设备303.79万元、专用设备1.8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机关车改后保留车辆 6 辆,其中,执法执勤车 6 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 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 辆,购置费25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专业技术用车 0 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信息化项目情况。

2020年长丰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长丰县纪委监委3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涉及预算资金140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见附表1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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