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健全制度保障纪委网站安全运行

时间:2019-11-28 10:27来源:长丰纪检监察网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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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长丰县纪委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网站运行管理的通知》,健全网站栏目责任分工、信息发布“三审”、考核通报、责任默认、责任倒查追究等五项制度,推进“高效网站”、“安全网站”建设。

健全网站栏目责任分工制度。县纪委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调整优化了外观、内容、栏目,对网站栏目予以责任分工,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及信息编报任务,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编撰、报送、档案登记保存等工作,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网络舆情。

健全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各栏目责任单位利用县纪委网站开展对外宣传或对其他媒体发稿(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以建设“安全网站(栏目)”为目标, 对负责栏目的信息落实“三审制”,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须上网发布信息的,按照“制作信息——填写《县纪委监委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审批表》——初审——复审——终审——发布”的程序进行。规范网站信息转载发布行为,原则上只从上级党委政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门户网站上转载相关信息,转载时需注明来源网站、作者等内容。

健全网站信息考核通报制度。县纪委监委年终对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单位和县纪委监委各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上稿数量、稿件质量、有无错字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岗位责任目标考核的范畴。

健全网站信息责任默认制度。县纪委网站管理人员一旦通过专用邮箱收到的信息,即视为报送单位已经审核审批程序,同意在县纪委网站发布,信息上网发布产生的后果由报送单位负责。县纪委网站管理人员只对信息发布审批人负责,不对信息内容进行修改,同时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审批件的保管、登记。

健全过错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因制度执行不到位,信息公开内容失实、泄密或不良信息传播,造成恶劣影响的,县纪委监委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认定,并严格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的责任。对于典型问题,将通过县纪委网站“监督曝光”栏目进行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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