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省市县动员部署要求,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多措并举抓整改,严密组织抓督查,全面治理“酒桌办公”问题。为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现将长丰县罗塘乡鲁周村党支部书记李久环等3人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通报如下。
经查,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鲁周村杨户组杨传儒的女儿婚嫁,中午在水家湖镇美味厨饭店酬客。村党支部书记李久环、村委会主任代恒松和村委会委员蒋庆云三人前去贺喜,中午参与饮酒。2016年6月1日,中共罗塘乡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李久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代恒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蒋庆云(非中共党员)扣除200元绩效工资处理。
“酒桌办公”问题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要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政治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务求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杜绝不请客吃饭不办事等“酒桌文化”陋习。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查暗访等形式,持续加大对“酒桌办公”问题的查处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今后凡是发生“酒桌办公”问题,不仅要从严追究组织者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者的责任,并严格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中共长丰县纪委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