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塘乡朱桥村主任马玲玲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经查,2015年草危房项目实施时,马玲玲作为村委会主任对登记错误贫困户危房信息造成草危房改造申报错漏问题负有主体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经罗塘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马玲玲党内警告处分。
长丰县纪委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