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通报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下塘镇埠里粮站站长王春等三人骗取拨付款问题。经查,王春、吴星、李广清于2009年5月1日被安徽省长丰县金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聘用为合同制工人。2009年9月至2010年初,王春伙同时任保管员吴星、评价员李广清利用本单位收购2009年度粮食的工作便利,采取虚报收购粮食进度,骗取上级拨付收购款的方法,从中私自挪用资金211952.91元,用于做粮食生意,从中赚取利润。王春于2012年8月8日,吴星、李广清于2012年8月13日,分别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三人均如实供述了各自的犯罪事实,并陆续将挪用的211952.91元公款全部退还。经长丰县下塘镇党委2016年10月13日会议研究,并报县纪委2016年10月14日常委会研究批准,决定给予王春、吴星、李广清等三人开除党籍处分。
中共长丰县纪委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