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墓镇杨湾村委会主任杨贤民等4人套取扶贫补助资金问题。经查,杨贤民、张韧、张晓艳、朱行安等4人于2014年商议虚列劳务人员工资骗取移民扶持款12600元并私分,每人分得3150元,均用于个人支出;于2014年11月,以17名残疾人名义申报“阳光大棚”设施农业项目扶持资金,其中16户共32000元扶持资金没有用于项目实施,而是分别打到村干部或与村干部关系不错的村民存折上,由包联村干部收齐后统一交给报账员张某于2015年1月入村账。2018年8月1日,长丰县纪委给于杨贤民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收缴32000元违纪资金,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2018年9月29日,杨贤民因贪污罪被长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给予张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晓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朱行安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