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特殊教育学校公款旅游及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经查,2015年4月27日至30日,长丰县特教学校组织18名教职工及7名教职工家属共25人,以赴厦门市思明区某学校开展校际交流学习为由,先后到福建土楼、炮台、鼓浪屿、厦门市区等景点游玩,以交流学习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5年以来,特教学校食堂多次存在午间饮酒、接待用烟、同城招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经长丰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2017年9月,给予县特教学校原校长樊宗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一并处理)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7年12月,对县特教学校原副校长袁祖庆予以立案审查,对县特教学校总务主任张兴文进行红脸出汗谈话(警示),并责令相关人员退赔不合规的费用。
中共长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长 丰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