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督查情况汇报看,我院诉前诉中调解工作中还存在着制度建设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审核方式不严谨、案件卷宗不规范等短板不足,亟待修订《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特邀调解员管理,努力提升诉前、诉中案件调解工作质效。”县法院主要负责人在院党组会议上明确。
近日,县法院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了关于诉前、诉中调解质效和经费管理督查情况报告,逐一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研究通过新修订的《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多元化解程序案件调解管理工作,提升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能力和调解员经费管理科学化。
据悉,从9月下旬开始,为全面了解县法院《关于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关于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执行情况,县法院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为副组长,机关纪委、综合办、审管办、立案庭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诉前诉中调解案件质效和特邀调解员经费支出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精心组织,通过查阅审判管理系统、随机抽查卷宗、抽样问询当事人等方式进行督查,重点掌握了调解案件来源、案件类别、分案流程、调解时限、调解质效、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发放等情况,为查缺补漏、完善制度、规范履职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