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开展节前警示教育 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时间:2024-05-10 09:57来源:长丰县纪委阅读:
【字体:   打印

“身边的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警醒剂,我们都应当从这些‘身边事身边人’中深刻吸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近日,县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精神。

会上,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传达了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节假日期间纠“四风”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选取了县纪委监委编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中的5个案例以及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2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紧密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案说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会议强调,节点就是考点,纪律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县法院要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切实扛起责任,以深入学纪、带头守纪、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抓常,通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将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督促引导全院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切实把“一岗双责”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抓在手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进一步深化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利用本地本系统典型案例资源,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决守好廉洁底线,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打印文章|加入收藏|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