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盛在中共长丰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04 14:53来源:长丰县纪委办公室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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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职能 提升工作质量

为长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长丰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花    盛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长丰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许华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到位。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县委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强化担当作为,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推动了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决贯彻省市纪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突出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县纪委常委会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先后召开24次纪委常委会会议、1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持续跟进、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新任务新要求,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积极探索,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使请示报告常态化。大力推进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加强对全县政治生态状况的分析研判,动态分析研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全年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231人次,建议不宜或暂缓使用的39人次。

注重思想引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突出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个环节,组建5个调研组,聚焦职能定位,深入基层看实情、问需求、话心声、听建议,研究解决影响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协助县委大力推进8个专项整治和2项集中治理,制定《长丰县纪委监委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进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类突出问题有关工作温馨提示》等文件,督促各责任单位对照文件精神查摆自身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加强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深化运用“三查三问”机制,认真落实县委十二项工作举措,各单位通过对照筛查共发现8类28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围绕机构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等工作开展督查,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工作,严肃查处环保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年共受理环保领域问题9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

督促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从抓好涉及县纪委整改事项落实入手,及时制定《长丰县纪委监委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采用“基本+”的方式,制定出长丰县纪委监委5大类、23条具体问题的整改清单,并制定了76条整改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盯、专人抓、专人管。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等部门开展巡视整改督导,深入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实地督导、暗访督导,查看巡视整改部署推进情况,发现问题不足,明确整改要求,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注重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认真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扎实推进“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共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类12条,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综合施治,健全长效机制,已全部整改。协助县委深入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以阜阳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为最大反面教材,以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三摆进、三找出、三到位”,认真抓好警示教育各项工作。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求私利问题,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不懈、化风成俗,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6起1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4人;查处“四风”问题12起1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案例30起。

(三)坚守人民立场,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作推进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共上报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1件14人,党政纪处理7人,组织处理7人,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10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牵头开展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的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围绕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查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目前排查有关单位存在问题16项,已督促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查处问题5起,处理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4人。

注重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落实联点包案、内外协作等制度,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共梳理、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80件,已办结51件,立案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诫勉谈话4人、警示谈话1人、提醒谈话1人、组织处理1人。

坚持治理“微腐败”工作格局,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着力推进“阳光村务”微权监督平台常态运行,切实做到公开无死角、监管无盲区,严密防范和有效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截止目前,平台点击率约22.36万次。

(四)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严格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科学谋划、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注重实效,注重把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协作,提高全覆盖质量,努力实现“五个着力”工作目标。全年共开展5轮巡察,包括4轮对142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和1轮对法院和人防系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486个、问题线索59件,完善制度25项。

注重巡察结果运用,创立边巡边改、立行立改、改后报告等工作管理“一体化模板”,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规定被巡察党组织需在2周内制定巡察整改方案,2个月内整改初步完成,3个月内全部办结巡察移交的问题或线索,整改结果报告县委巡察办。全年开展5次专项整治,2次巡察整改督查,督促被巡察单位完善制度134项。

(五)推进纪律建设,落实落细监督职责

加强纪律教育,继续实行“三分工作法”,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乡镇和县直单位作党风廉政专题辅导报告,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党纪法规教育作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统一纳入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统筹安排到党校教学课程之中。依托“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先后参加18期党纪法规知识“半月一赛”活动,共在线注册1334人,参加2842人(次),推动形成了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的浓厚氛围。

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积极畅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对信访举报定期梳理、综合分析,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分类处置,综合运用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5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70件。

积极稳妥运用“四种形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案件共43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232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158人次,共占处理总数的89.7%。组织对全县处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涉及11家单位共22人处分决定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到位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49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对真心认错悔错改错的同志给予关心。

(六)强化政治担当,统筹落实“三项改革”

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主干,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牢牢把握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对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重要案件等既向县委报告,也向市纪委监委报告,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实现由“结果领导”走向“全过程领导”,保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夯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认真履行对县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注重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以及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指导,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进一步梳理统计,将14360名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

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印发《长丰县纪委监委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暨调整优化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3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及14个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目前人员已配备到位。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协助县委制定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对原有、新设或更名的驻在部门统一作相应调整和变更,共设立派驻机构13个,其中综合派驻机构10个,单独派驻机构3个,派驻监督体系日益完善。

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将机关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3个调整为16个,人员进一步向监督执纪一线集中。

(七)深化标本兼治,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全县上报立案件207件,涉及人数218人,其中乡科级11人、一般干部3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0人,移送司法1人。

注重改进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定《长丰县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工作规定》《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方案》,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坚持一案一总结,注重剖析发案原因,先后发放5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部门加大改革力度,补齐制度短板。

积极参与追逃追赃工作,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和省市纪委监委统筹协调下,综合运用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边控等调查措施,成功劝返监察体制改革后安徽省首例外逃监察对象——苏绍云回国,涉案金额达2000万元,受到省市纪委监委的肯定。

(八)加强自身建设,有效提升队伍素质

在转思想上下功夫。坚持以常委会建设带动机关党建,巩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成果,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支部工作,并注重开展“正反”典型教育,一方面以杨锡怀、邱大明、胡洪涛等严重违纪违法案和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学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升境界情怀。

在提能力上下功夫。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制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计划,多途径为纪检监察干部强心补脑、加压充电,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能力和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双提升”。利用上级纪委监委借用契机,以案教学、以案代训,先后有40余名机关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了省市纪委监委的信息工作、办案工作。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调配和轮岗交流力度,对7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交流和调整;从县外和县直单位调入7名年纪青、学历高的同志充实到办案一线,对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轮换、交流,提升队伍活力。

在强监督上下功夫。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灯下黑”。一年来共收到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8件,给予纪律处分1人。

经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深入,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优化,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结合信访举报、巡察反馈、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未得到根治,隐形变异花样迭出。仍然有少数单位存在同城接待、财务审批报销滞后、公车没有定点停放等问题。二是信访举报居高不下,就近几年统计数据来看,出现了“案件越查越多,信访量却一直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三是主体责任抓得不紧,个别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主责、首责意识不强,有的还存在“党委挂帅、纪委出征”的现象。四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本领有所欠缺,对履行监督责任认识不深刻,存在监督缺位、监督越位、监督发散问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县委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实现“走在前列、创出特色”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一)坚守初心使命,自觉扛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作为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政治要求。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严格履行政治监督职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以“四个意识”为标准、以政治纪律为尺子,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两面人”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以常态监督、刚性执纪和严格执法来保障党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协助县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注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和政治生态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制定精细化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廉政巡察常态化、“一案双查”常态化,进一步推进主体责任抓细抓常抓长。

(二)全力保障决战脱贫攻坚,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刻认识在决战脱贫攻坚中所肩负的职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强化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突出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用水安全等核心指标,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一步完善“打伞破网”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探索发挥村(居)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常态抓好“阳光村务”微权监督平台的管理运行,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持分类施策,重点加强对机关二级机构及乡镇、村(居)基层等“四风”问题分析研判,找准症结、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监督体系

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认真贯彻省纪委制定运用第一种形态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着力在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上下功夫,压实“三为主一报告”机制,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对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等重要事项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业务指导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建立乡镇(区)纪(工)委向县纪委监委述职制度,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在工作部署、日常监督上的领导。健全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制定完善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逐步扩展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任务。整合运用监督力量,研究制定工作办法和运行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和乡镇监察办公室作用,确保“监察室+协作区”高效运行。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相互贯通、协同发力。

(四)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问题、关键领域、关键少数、关键节点,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

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强化日常监督,通过深入基层一线调研了解民意,畅通信访渠道发现问题,谈心谈话防微杜渐;综合分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等情况,精准研判各地各单位政治生态,针对问题深挖原因,及时预警督促整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积极配合完善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推动政治巡察向纵深发展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把握政治巡察内涵,精准聚焦监督重点,压茬推进对25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教育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圆满完成十届县委巡察全覆盖。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有效路径,加强与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科学严密、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

围绕将出台的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意见要求,认真配合市委巡察的工作指导,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持续推进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持续加强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整改成效评估,健全整改公开机制。研究制定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精准处置移交问题线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六)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突出案件查办,做到“三抓三不放”,即:抓大不放小,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抓早不放养,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就及时提醒,发现小毛病就马上治疗,防止“苍蝇”坐大养成“老虎”;抓快不放缓,坚持快查快结,发现问题“露头就打”,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查处效率。突出工作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等领域的腐败。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推动重点个案攻坚。

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推进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继续按照“三分法”开展廉政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发挥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的震慑功效。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在北城等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建立廉政文化广场,面向大众搞好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三、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省委决定,今年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省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省纪委对此专项作出部署。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协助党委以新的举措和办法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一)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切实在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上受警醒。聚焦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对十九大以后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二)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照省委指出的“八重八轻”,坚持“四查四看”,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虚假性的具体表现,加强分析研判,尤其是要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对脱贫攻坚中搞“政绩工程”“堆盆景”“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再对照、再检视,确保把问题排查全、症结剖析透。

(三)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督促推进“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协助县委制定实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面、负面清单,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促进形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

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斗争建设、提升斗争本领,切实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一是强化内部管理。做好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对派驻机构和乡镇(区)纪(工)委的工作考核办法,在落实监督责任、案件查办、信息调研、廉政教育等方面实行量化考核,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加强轮岗交流,梳理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任职情况,对长期在同一职位上的干部加大轮岗交流和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干好的提拔,一般的平级调整,改变“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激发工作热情。注重完善纪检监察系统选人用人机制,把敢干事、想干事、能干事的好干部选拔出来,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当中。

二是提高履职本领。通过领导示范带头学、党员干部集中学、互动交流自主学、以案代训强化学,持续加强对《规则》《规定》等的宣传学习,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明确职责、转变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加大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宣传力度,深入学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安心专注、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三是完善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内控机制,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推进检举举报、监督办案等数据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推动管理科学化。探索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禁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坚决清除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

同志们,责任于心重千钧,使命在肩当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进长丰高质量发展征程中走在前列、创出特色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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