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庄墓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5-21 15:34来源:县委巡察办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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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1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庄墓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6月2日向庄墓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市委、县委重要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思想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一岗双责”有待强化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党委会议要求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制定《庄墓镇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等八项制度的通知》(庄发〔2020〕46号),建立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意识形态管理等制度。

(2)针对理论学习有待深化问题。

一是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已开展中心组学习13次,开展集中研讨4次,并邀请联系庄墓镇的县直领导巡听督学中心组学习会。二是坚持每月的党委会学原著、学原文。

(3)针对制度建设有待细化问题。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庄墓镇2020年度村(社区)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二是组织开展2次对辖区二级机构和下级党支部以及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督查检查;三是11个村(社区)配备了11名宣传委员、11名宣传员。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程序不规范问题。

制定了《庄墓镇“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庄发〔2020〕43号),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2)针对绩效考核设置不合理问题。

整合全镇各单项考核办法,取消了计生、农环、秸秆禁烧、殡改等各单项考核,制定《庄墓镇2020年度村(社区)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庄发〔2020〕17号)。

3.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

(1)针对落实专项工作打折扣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禁止镇、村(社区)党员干部承揽工程项目的规定》(庄发〔2020〕41号),从制度上禁止镇村干部承揽财政性工程项目;二是印发《关于开展镇村干部变相承揽工程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镇村干部对照《关于禁止镇、村(社区)党员干部承揽工程项目的规定》。

(2)针对推进重点工作缺力度问题。

一是印发《庄墓镇2020年重点工作及重点项目的通知》(庄发〔2020〕14号),已开展重点工作调度会议3次;二是推动落实全镇“接诉即办”工作,由分管领导每周对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办理情况进行调度。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6月份办结率100%,位于全县乡镇第四名;7月份办结率100%,位于全县乡镇第二名;8月份办结率100%,位于全县乡镇第八名;三是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改厕排查,排查出问题2122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继续做好为企服务,开展“四送一服”帮扶企业活动,镇村108名干部走访企业253家,共收集问题22个,办理21个,反馈至县级办理1个。

4.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攻坚战不到位问题

(1)针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举一反三抓整改,持续对涉水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巡查,对排污口开展拉网式排查2次,每周镇村河长开展河长制巡查;二是排查了水源地保护区外延1公里陆域范围内11家工业企业可能影响饮水安全的化工、造纸、采矿、冶炼、制药等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畜禽养殖等风险源,建立风险源名录(目前风险源名录为0)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三是对接了县环保部门和水务部门做好农业污染管控,联合开展了水污染防治工作。

(2)针对部分污水处理厂闲置问题。

一是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整改。庄墓镇污水厂(站)维修改造及运维项目已整改完成;二是对庄墓集镇和中心村污水管网进行了提升改造。目前除贺庄污水管网正在施工外,其余9座小型污水站和污水厂均已整改完成。

(3)针对禁养区内落实环保措施不力问题。

一是对12家违规养殖场进行了拆除整治;二是对剩余未拆除的5座养殖场进行约谈整改,目前已符合环保要求。

5.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庄墓镇党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庄政〔2020〕44号)、《庄墓镇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庄政〔2020〕43号)等制度,并落实财务公开;二是组织开展了财务人员学习培训2次,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三是规范了招待费、会议费支出;四是严格执行《庄墓镇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票据审核;五是镇纪委对村(社区)财务执行情况督查5次;六是严格执行《庄墓镇党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庄墓镇集体财务管理办法》,杜绝白条支出;七是加强财务票据及附件审核,完善财务资料;八是发挥11名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村级支出的监督。

6.针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亟待加强问题

一是调整了庄墓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强化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长丰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政办秘〔2018〕37号)应招尽招;三是对经办人员予以诫勉、分管领导作出检查;四是项目发包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各项规定,杜绝拆标行为;五是对经办人员予以诫勉、分管领导作出检查。

(二)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7.关于镇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压力传递不够问题。

一是印发《庄墓镇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庄发〔2020〕20号),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二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做到抓业务和抓党风廉政建设两手都要硬;三是在镇村干部大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组织生活会等会议通报典型案例3件,特别是本镇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2)针对监督制度执行浮于表面问题。

一是依据《长丰县党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修订《庄墓镇党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庄墓镇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二是镇纪委已对财务管理监督抽查5次,做到每季度对村(社区)财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关于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现象

一是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者严肃问责;二是坚持“一案双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纪律审查力度,坚决纠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四是纪委书记作出检查。五是制定纪委档案卷宗管理制度,规范档案资料管理。

9.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针对存在“吃喝风”问题。

一是加大对“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和执纪力度,严查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行为,形成高压态势,6月以来,开展监督检查2次;二是对相关人员予以第一种形态处理,并予以通报,将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

(2)针对少数干部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一是在党委会学习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加强镇村干部作风建设;二是落实每天应急值守领导带班制。截至目前,庄墓镇应急值守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三是进一步加强镇、村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深入细致做群众工作,加大银龄安康商业健康保险筹资收缴工作。

10.针对公车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在镇村干部例会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干部廉洁意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定《庄墓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加油卡“一车一卡”。

11.关于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镇干部兼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领取报酬相关规定,违规领取部分正按照相关程序追缴。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长美办〔2017〕3号文件规定,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规定;三是超范围发放补贴已追缴;四是加强各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做到专项经费专项使用。

12.关于村级“三资”管理待加强问题

一是修订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加强村级“三资”管理;二是制定了《村级食堂管理办法》,规范食堂费用支出,杜绝变相支出;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了党纪立案。

(三)党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1)针对少数村级党组织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储备库,按照每个行政村不低于2名的数量储备后备干部(大专以上学历);二是从本村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才中培养选拔了2名党员进入村党组织队伍,3名同志进入村干部队伍;三是选派得力2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支持和指导工作。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开展党建知识专项培训,选拔镇优秀年轻党员担任党建业务员;二是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由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每名党员进行谈心谈话;三是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杜绝抄袭行为。

(3)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正常开展党小组活动;二是加大对机关支部的管理,选拔优秀年轻党员担任党小组组长,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三是成立党建督查小分队,截至目前已开展党建工作督查4次,进一步促进了党组织生活规范化。

(四)党委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4.针对落实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梳理,制定了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对审计发现的7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二是对审计中发现涉及经济类的问题,给予党纪处分4人。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镇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紧密结合庄墓镇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将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促进庄墓镇发展的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1-62726008;邮政信箱:长丰县庄墓镇公平巷与206国道交叉口向南150米;电子邮箱:276562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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