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时间:2023-12-01 16:50来源:县委巡察办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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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1月27日,开展十一届县委第七轮巡察。

本轮巡察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清朗纯正的政治生态。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及其所属二级机构,举报电话:15255129008,电子信箱:Cf15255129008@126.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庄墓镇党委及其所辖11个村(社区)党组织,举报电话:18205659087,电子信箱:cfxxuncha@126.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合肥北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举报电话:18256083273,电子信箱:cfxwxcz03@126.com。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罗塘乡党委及其所辖25个村(社区)党组织,举报电话:15255126008,电子信箱:cfxwxcz04@126.com。

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公安系统开展机动式“点穴”巡察,举报电话:15155182177,电子信箱:m15155182177_1@163.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9日。

中共长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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